致歉聲明
2012年12月13日,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安分局在華東裝飾城2200號店鋪查到了假冒我公司“露水河”商標的板材。
當時因該店鋪在門楣標注了“蘇州天葉木業有限公司”的企業名稱和聯系電話,且該店鋪人員顧利君的名片標注了蘇州天葉木業有限公司企業名稱、聯系電話并注明是蘇州天葉木業有限公司無錫辦事處;另外蘇州天葉木業有限公司的產品樣冊上標注該被查2200號店鋪是其“無錫直銷處”。因此,我公司根據這些事實和材料、以及查處現場了解的情況,于2012年12月15日在公司網站上發布了《蘇州天葉木業有限公司假冒露水河板材被查處》一文(該文在2013年3月份已刪除)。
但2013年4月無錫工商行政管理局崇安分局通知我公司,查實并認定2200號店鋪銷售假冒“露水河”板材者為無證經營的個人顧利君。上述事實已經常熟市人民法院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,因我公司發布的文章部分內容與工商部門最終認定的情況不同,可能因此重大誤解給蘇州天葉木業有限公司名譽造成影響,故特此致歉。
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